110年3月22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主管會議通過
110年4月13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推動本校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USR),促進教師教學活動結合場域實踐,引導學生應用課堂所學,投入地方永續發展與社會議題關懷,特訂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社會責任 (USR)實踐課程認證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適用對象:
(一)參與本校 USR 相關計畫,並有意願開授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課程之教師,依據本要點申請課程認證。
(二)申請之課程為既有課程/新開課程;惟授課鐘點費以分組計算之課程,不適用申請。
三、課程審查: 課程教師依本要點提出申請,由社會責任辦公室召開審查會議,通過後並依本校開課作業規定,通過相關課程委員會審核進行開課作業。
四、審查標準: 社會責任辦公室彙整課程申請後,召開 USR 認證課程審查會議,依下列標準審查之:
(一)課程是否符合本校大學社會責任發展之重點及特色。
(二)課程是否有結合場域社會議題,並對應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SDGs)項目。
(三)課程內容與 USR 相關之授課時間是否達課程時數四分之一以上,其中須包含校外場域移地教學課程內容的規劃。
五、課程鐘點:
(一)審查通過之課程,授課鐘點以每一鐘點核算為 1.2 倍鐘點計算,總超支鐘點數仍受本校授課時數辦法之限制,並由校務基金支應。
(二)請教師於開學後二週內將課程申請資料(如附件 1)繳交至社會責任辦公室協助申請。 (三)若該門課程同時有其他鐘點補助,則擇優加成,不得重複領取。
六、學生權益:
(一)授課教師應將移地教學評量標準明訂於授課大綱內,並於課堂中向學生說明。
(二)學生修習本課程所進行之校外課程實踐期間,除學生平安保險之保障外,得另行加保,以保障學生之權益。
七、成果審核: 成果審核通過認證之課程須於課程結束後,繳交課程成果紀錄表(如附件 2),並由社會責任辦公室審查,審查結果作為下次課程認證申請依據。
八、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F A Q
Q1:請問那些情況會領不到1.2倍的鐘點加成呢?
- 由於學校相關課程法規規定,下列情況為教師無法請領到 1.2 倍授課鐘點:(1) 非日間部課程鐘點 (2) 與多位教師共同授課分組進行之課程,僅會於課程系統加註『配合USR計畫』之標示。
- 經審查通過的USR日間部課程,其中點倍率加乘,取決於老師原先排課時數是否滿足基本授課時數與是否符合超支鐘點上限規定,以下試舉兩例:
- 例1:A老師(助理教授)基本授課時數需達9小時,原先僅排課6小時,其中一門3小時課程為USR認證課程(鐘點加乘後為3.6鐘點),其總授課鐘點為6.6小時,仍須以指導研究生或其他研究產學計畫點數抵算不足時數,本來就不會核發超支鐘點費。
- 例2:B老師(助理教授)基本授課時數須達9小時,原先排課12小時,其中一門3小時課程為USR認證課程(鐘點加乘後為3.6鐘點),其總授課鐘點為12.6小時,但超支鐘點已超過上限3小時規定,故多出的0.6小時仍無法核發。
- 通過USR認證之課程,仍可在服務彈性薪資與教師評鑑系統獲得相關績效之計點,即便該門課程因上述課程類別與教師授課時數之原因而無法符合加乘條件,仍鼓勵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Q2:請問USR認證課程何時可以申請? 如何申請?
- 將於學期開始前一週公告後提出申請,於開學後1-3內截止。(詳見每期公告信件資訊)
- 申請方式:
- 已為執行USR計畫團隊之教師,可依據本頁申請流程與當期公告信件資訊提出;非執行計畫之教師可先與校務永續中心承辦或當年度USR計畫主持人連繫後確任計畫課程合作,方能提出申請。
- 填妥課程申請表後電子檔需依所公告知繳件方式提供業務承辦同仁,後以紙本於教師隸屬學院之單位主管用印完成後,以公文夾將申請表送至本中心,方完成申請動作。
- 由中心辦理審查會議,若為修正後通過敬請教師依據審查意見修正後再次提出申請,審查完畢後將於官網公告通過之課程名單,課程系統將出現「配合USR計畫」字樣。
Q3:請問USR認證課程一定需要與校內USR計畫合作嗎?
- 依認證課程要點規範,申請認證課程之教師須參與USR相關計畫,未參與之教師可透過本中心或逕與當期計畫主持人聯繫,討論課程與USR計畫合作之可行性。
- 此外,倘若課程本身極具大學社會責任意涵(包含課堂專業解決特定場域之特定社會議題),經承辦單位審查同意,可認列為USR認證課程,本中心保留協調與說明權利。
- 例如: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USR類別課程。(註:因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已有專屬相關之獎勵機制,故教師若以此門課程來申請USR認證,僅能獲得1.2倍授課鐘點加成,其課程成果亦屬USR課程。無法再同時認列服務彈薪與教師評鑑系統之服務與輔導績效。)